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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司无锡房产对外招租的公示

时间:2024-06-05

关于公司无锡房产对外招租的公示

本次招租的无锡12套房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路178-1713至178-1724(宝龙城市广场B幢17层),商住两用房,建筑面积合计528.32平米,该12套房产现出租给无锡飞业宇贸易有限公司使用,租期至20247月31日止。为保障公司资产收益,上述房产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按对外出租处置,招租方案如下

一、招租标的: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路178-1713至178-1724共计12套,合计面积528.32平方米

二、承租方资格要求:

1、承租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实际控制人、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。

2、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

3承租方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以上(含100万元)

4、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本次竞租:拖欠金龙汽车集团及所属企业租金的;与金龙汽车集团及所属企业有诉讼或纠纷未解决的;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;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;其他可能影响按期支付租金的不良情形。

承租方办理登记时,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:

1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
三、出租期限:3年。

四、招租底价:10万元/年

五、租金、押金收取:租金按季收取,押金为成交的首年租金标准的两个月的租金,具体以合同规定为准。

六、房屋用途规定:

1)承租者须保持房屋结构的完整性,不得进行危及房屋安全的装修行为。

2)承租者须合法使用租赁房屋,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非法场所。

3)承租者须合理使用租赁房屋,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。

      (4)承租者作为租赁房屋使用的管理责任人,房屋使用不得违反无锡市消防、环保和治安等有关规定。

七、招租方式:
      委托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招租,意向方办理登记手续时,须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缴纳6万元竞价保证金。
八、招租方案公示时间及意见收集:
    1、本次招租方案公示拟自20246月5日起,为期5个工作日。
    2、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者建议,欢迎致电或者邮件方式进行反馈。
    联系电话:6371685、 电子邮箱:hezz@mail.king-long.com.cn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6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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